老师,报考要求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弄?
谢谢老师了。
回复: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4.失业证(可到街道、社区劳动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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