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5〕26号)文件精神,经与武汉市公安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名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2015年度我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网上缴费的模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界面)。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g.cpta.com.cn)”,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武汉市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报“考全科”人员。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全科”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并携带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武汉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现场审查点(地址:武汉三环线与金桥大道交汇处,武汉市民之家首层北二门B15、16号窗口;联系电话:027-85395106;联系人:管亚琪)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盖章)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网上确认,经确认后可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报“免1科”人员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免1科”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武汉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现场审查点(地址:武汉三环线与金桥大道交汇处,武汉市民之家首层北二门B15、16号窗口;联系电话:027-85395106;联系人:管亚琪)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盖章)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网上确认,经确认后可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7日9:00~11月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0月27日9:00~11月1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0月27日9:00~11月1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2月11日9:00~12月20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19日:
上午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5年12月2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考试管理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收费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规定,《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科65元/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69元/人。
七、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 www.whrsj.gov.cn);
武汉人事考试网 (www.whptc.org);
武汉人才网 (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度武汉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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