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贡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部机关干部队伍活力,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拓宽选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中共贡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委组织部4名,县直机关工委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工作满1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调人员应是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员;
5、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与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有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自2011年8月4日起在贡山县电视台、贡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11年8月4日开始至8月10日截止。报名地址:贡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贡山县委组织部人才科)。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中共贡山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中共贡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在贡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灰底彩色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核发准考证。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凡获准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比例要求,按报名人数确定选调人数。
3、笔试。笔试统一定于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中共贡山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学习内容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第3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面试。县委组织部在贡山县电视台、贡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定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5、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选调人数要求,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选调人选,提交部务会议讨论作出决定。
四、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鼓励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报名。
3、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中共贡山县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李军春
咨询电话:0886-3513890
举报电话:0886-12380
附:
中共贡山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