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单位拟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我中心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三)受中心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四)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五)受委托对涉法时间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六)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2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拆迁领域及工程领域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有一定数量的具备职业资格的执业律师者优先;注册地址在杭州市城区。
三、法律顾问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在中心工作,参与中心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会议。
四、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1、有意应聘的律师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单位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6年1月15日前送或寄至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二)评审
城市建设发展将组建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并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择优确定。
(三)聘任
经评审确定,我单位将与受聘人员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单位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珠儿潭巷10号 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88299919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人:戈丽娜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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