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3867180, 联系人:何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nbcc.cn/tztz/201601/t20160111_48999.html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 钱斌华 | 男 | 研究生博士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五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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