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报考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宜城防保所岗位须为:2015、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非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2015年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
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宜城防保所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毕业生(非宜兴市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毕业时间不受限制;
7、医卫(药)类研究生、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卫(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及精神医学专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大专生及非2016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口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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