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熟悉机关事务工作,甘于奉献;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月25日,含试用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法学等专业;上述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详见《遴选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