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剑河县2011年7月14日公布的《剑河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四条(面试)规定:“如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面试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系打印错误,现予以更正。应更正为“如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面试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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