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居委”)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专题研究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珠办字[2013]52号)的精神,环居委委托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招聘秘书处5名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环居委的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招聘岗位:
环居委秘书处工作人员5名。
工作内容:
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拟相关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及工作流程,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
岗位统一要求:
年龄30周岁以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具体岗位要求:
要求法学专业*
有法务工作经验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工作踏实,有敬业精神;
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适应接受能力强。
有扎实的环境保护知识,熟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类文件;
工作严谨、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强的工作状态。
(二)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岗位待遇:每月应发工资约4500元左右,购买五险一金。
岗位招聘信息按简历收集情况适时截止。
简历投递方式:有意人员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整投递到邮箱。经过筛选候,通过筛选者将通知笔试及面试。
简历投递邮箱:nfhr@zh-hr.com
用工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工作,接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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