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拟面向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在职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位2人。
二、 选调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含前学历是硕士研究生现任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主任科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 选调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5.本科以上学历;
6.法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
四、 职位说明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 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9日至2月29日。
(二)报名方法
请按要求填写《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发至rsk6168252@sohu.com。
六、 选调程序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后,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测评方式为写作和面谈,根据测评情况确定考察人员,组织考察、体检、研究决定,择优录用。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3258249)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