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案件巡查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 岗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资格条件 |
| 案件巡查员 | 不限 | 3人 | 斗门区 | 1.年龄在20周岁-35周岁; 2.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含)以上(建筑学、工民建、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类、土建类等城建类专业者优先); 3.能适应户外工作,能熟练骑行自行车; 4.能适应轮休工作制; 5.工作地点居住人员(香洲区、高新区金鼎、高栏港平沙镇、金湾区三灶、横琴)优先; |
| 3人 | 金湾区 | |||
| 1人 | 高新区 | |||
| 1人 | 高栏港区 | |||
| 1人 | 横琴区 |
二、工作内容
在“网格单元”里,全天候不间断地展开地毯式巡查,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随时上报至“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待有关单位办结案件后,案件巡查员再到现场核查完成情况。
案件巡查员工作时间:实行轮休制,平均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形式
(一)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月度薪酬为41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金、通讯费等),绩效奖金跟个人的月度考核挂钩(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二)食宿自理。
(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以邮件方式报名。请下载附件《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nfhr@zh-hr.com(邮箱主题以“姓名+工作地点”命名)。
(三)合则约见。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不愿意服从工作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宜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8582209。
五、考试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二)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备查(外市户籍人员不方便提供户口本的,可于面试通过后补交审查。);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网站公布http://www.zhszcg.com。
六、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工作,接受珠海市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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