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人才需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延市办发〔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岗(职)位
本次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工作人员106名。其中参加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30个、招聘62人;参加遴选的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16个、遴选21人;参加选聘的事业单位11个、选聘23人。具体岗(职)位及要求详见《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延安市市级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表2)、《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3)。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和遴选选聘范围。
1.招聘的范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常住户口在我市或生源地在我市且取得国民教育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遴选的范围。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的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市,另一方在市外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的人员;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3.选聘的范围。延安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市,另一方在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遴选选聘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遴选人员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除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身体等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公告的同时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发布消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8:00至2016年3月5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考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1日8:00— 3月8日18:00。
4.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6年3月1日9:00—3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5.开考比例。公开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公开遴选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职)位招考计划。对于因取消岗(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归口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职)位或退还所交报名费。
6.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4日8:00至4月8日1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三)笔试与资格复审。
1.本次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陕西省情及延安市情等。
2.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9日9:00至11:00在市区内学校组织笔试,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4月下旬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同时报考人员可在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招聘1:3、公开遴选选聘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延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遴选选聘人员属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需携带结婚证及配偶单位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与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相关规定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公开遴选选聘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遴选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公开招聘的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归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的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及遴选选聘岗(职)位的适应程度和遵纪守法情况。公开招聘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归口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以下情形导致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岗(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③自愿放弃的;
④因其他情形导致职(岗)位空缺的。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党建网及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和遴选选聘结果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下发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结果通知。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调配科:0911—2136350
市人社局公务员综合管理科:0911—880061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11—8800699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技术咨询):0911—88006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