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镇政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保洁人员2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资历、年龄等其他要求 |
保洁员 | 2人 | 不限 | 1、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性;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居住在南水镇; 5、南水镇户籍者优先。 |
二、薪酬及待遇
薪酬参照港区编外人员后勤服务类三级人员,面试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定人选体检、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应聘者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南水镇党政办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南水镇政府党政楼202室)。
咨询电话:7716186;联系人:林小姐。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届时会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4、体检及录用
面试通过后考生自费体检,体检结束后考生将体检报告、健康证交至南水镇党政办。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