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6年海南省报考公务员中各环节是如何进行递补的?
答:(1)面试人员递补:笔试成绩公告后、资格复审期间有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人员递补:体检过程中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
(3)考察人员递补:体检结束后,考察过程中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根据1∶1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依次足额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