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经资格复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核时间:2016年3月23—24日9∶00—16∶00。报名及缴费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核规定时间内到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城路499号)五楼会议室递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填报虚假不实或错误信息,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