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通过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因研究生院网页暂时无法对外开放,为顺利开展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做好2016年上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完成第一阶段按该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试成绩合格(2013级以前学员需学位课≥75分且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2013级及之后学员需课程加权平均分≥75分),获得一阶段成绩单。
(三)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课程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11年9月之后参加课程班学习)。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2012年及之后取得)。
二、申请学位类型:
本次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仅限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学术型硕士学位:侧重于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培养具有进行创造性学术活动和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能力,并在本学科掌握扎实广博理论知识的医学师资和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的科研人员。
申请本类型学位需完成一篇科研论文,通过论文评阅及答辩,并公开发表一篇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著,要求发表在《温州医学院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年修订版)》规定的期刊上。
三、资格审查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3月21日,登陆到研究生院网页的“学生服务系统”(http://yjsy.wmu.edu.cn/,请使用IE浏览器),点击进入“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保存,提交后需经导师审核[申请者信息提交后需及时联系导师,审核信息。导师审核方式:导师登陆研究生院“教师服务系统”后,点击进入“毕业管理”——“毕业答辩管理”——“资格审查审核(导师)”——选择申请人所在年级(年度选择2016年上半年)——选中申请人——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导师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可将资格审查申请表打印上交。
注:2016年度招收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的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1。
未在网上报名者,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二)现场审核:申请者3月22-23日,具体按照各学院规定的时间(见附件5:各学院联系方式)提交相关材料至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提交的材料:
1、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①《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工作下载)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照片、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导师意见);
②《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审查申请表》1份(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的“学生服务系统”提交资格审查申请,经导师审核后可打印(需下载安装打印控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④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⑤《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或《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课程教学部分成绩合格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毕奉还;
⑥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单(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打印显示成绩的页面即可);
⑦再次申请学位人员,还需提供已通过四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
(四)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将本学院本次申请人员所有材料上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缴纳学费:
1、经学院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方需缴纳学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缴费时间及具体方式。
2、收费标准:2万元/人
四、注意事项:
(一)具体资格审查流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流程》(附件3)。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详见《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联系表》(附件4)。
(三)若申请人的导师未在各二级学院,则请根据申请的专业到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参见《温州医科大学各学科专业资格审查所在学院清单》(附件5)。
(四)研究生院将于4月中旬公布本次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
(五)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注意事项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工作程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工作程序答问》(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工作下载)。
(六)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688010,联系人:吴老师,叶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9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yjsy.wmu.edu.cn/info/1008/49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