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见《2016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7日至1998年4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见附件2)为准。年龄计算、身份证使用、学历等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迁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宿公通2015(28)号)、《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实施细则(试行)》(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规定,或咨询泗阳县信用办(0527—85182858);
(10)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并记入泗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泗阳、泗阳县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4月7日09∶00-4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7日09∶00-4月11日20∶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7日09∶00-4月1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证件照(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联系。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2日。
(三)笔试
笔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0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网上泗阳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0日08:30-17:00,资格复审地点: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31房间。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7:00。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网上泗阳公布。
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泗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及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一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要求录用后最低服务期限5年。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5271991(泗阳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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