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引导办”《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2011年续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引通〔2011〕3号)、市人社局《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1年续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1〕17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聘名额及对象
我县续聘名额共5名,续聘对象为2009年选聘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续聘对象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服务单位及本人双方自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续聘采取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我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闭卷考试)。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19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续聘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续聘人员,签订贵州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可优先续聘:1、服务期间受到过市级以上表彰的;2、2010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4、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的,续聘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3--6221385
监督电话:县纪检、监察部门 0853--6222204
镇宁自治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