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见“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复试工作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其中包括综合能力复试小组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并另设秘书1名。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见“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 资格审查工作组
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和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二、招生计划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共8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人数为48人(含推免生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招生人数为38人。
三、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
1.一志愿复试资格
在教育部划定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学科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招生人数的1:1.3确定参加复试人数。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划定为:
(1)食品科学与工程:总分≥272
(2)食品工程:国家线
2.二志愿调剂
本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考生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或符合我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学金发放要求的优质生源(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可优先调剂。
调剂基本条件是:
(1)调剂考生须符合本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或食品工程专业的报考条件。
(2)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食品工程专业:初试总分290分以上。择优、分批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英语之外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本次调剂。
考生请通过国家研招网填报调剂信息,截止日期2016年3月23日15:00点前,逾期不候。
四、复试内容、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3.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4.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5.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时可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2)进行考核,并当场评出成绩。(1)和(3)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最后对复试小组的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7.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组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本项考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
8.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学院按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志愿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复试考生的名次。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较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在此基础上,拟定建议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保证公平、公正。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五、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备注 |
3月23日上午8:30-11:00 | 食品学院302 |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提交材料、体检(无需空腹) | 1.费用: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 2.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复试通知单原件 2)思想道德考核表原件 3)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学院盖章的专业排名情况表的原件 7)本科阶段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
3月23日下午 14:00-16:00 | 研究生楼Y30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研究生楼Y305(食品工程专业) | 专业课笔试 | |
暂定3月23日 晚上 | 心理测试中心 | 心理测试 | |
3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 综合能力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
3月26日 | 师生互选见面会(暂定) |
六、其他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本办法由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