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另行公示,因时间关系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复试组织、记分等办法详见《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各学院应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学科自身要求,制定并公布复试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于3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第一志愿报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按本通知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调剂生的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复试通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含复试安排、笔试内容等)请联系相关学院。
三、复试安排
1. 笔试科目填报:3月18日下午17:00时前,第一志愿报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复试科目选考系统”,填报笔试科目请点击:2016复试选考系统
2. 资格审查:3月23日上午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③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注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⑤准考证;⑥复试考试费80元
3. 笔试:3月23日晚18:00-20:00(笔试地点待资格审查时公布)
4. 面试:3月24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含推免生)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 时间:3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 地点: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
3. 携带材料:1张1吋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及体检费20元(无须空腹)
五、心理测试(含推免生)
1. 时间:3月23日,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由选择测试批次。
上午 第一批9:00-9:50,第二批10:00-10:50,第三批11:00-11:50;
下午 第一批2:00-2:50,第二批3:00-3:50,第三批4:00-4:50
2. 地点:第五教学楼10楼
六、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2016年学校拟预留少量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用于调剂录取毕业院校及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或中科院院所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