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发[2016]6号)相关文件,特制订地理与遥感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名额
1、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关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确定我院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各专业复试名额(含推免生及预选拔考生)如下表:
2、具体复试名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等。
4、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记录。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2016年3月23 日(周三)上午9:00—11:00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苑北辰楼314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的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16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
(3)第二代身份证;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的附件2,需加盖政审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CET-4、6级考试成绩单;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贴到体检表上);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两项合计100元/人;
(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该单位“定向”的公函。
2、综合复试
综合复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科目笔试、综合面试(含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综合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外语听力测试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校台+调频FM75兆赫,,我校不提供无线耳机)于2016年3月23日下午13:20到中苑明德楼S501参加考试,该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2)专业科目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于2016年3月23日下午14:00分到中苑明德楼S501参加考试。该测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按照学校2016年招生简章要求,“地理学”专业课笔试科目为《遥感原理》“3S集成与气象应用”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气象学与气候学》,考试大纲已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见我校《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3)综合面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8:10到中苑北辰楼329抽签候考。
综合面试分为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其中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等综合能力。
测试方式为现场抽题回答和面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该测试现场评分,评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并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地理学”、 “3S集成与气象应用”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为《C语言程序设计》和《地球科学导论》。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最后学历为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同等学力”:
(1)专科生: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本科学历。
(3)本科结业生:2015年11月14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证书。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政审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6)体格检查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于2016年3月25日8:00到中苑校综合门诊部(校礼堂对面)参加体格检查,验血项目不需空腹,但是当天饮食须清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可参见复试通知书。
四、调档政审
2016年4月上旬,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将完整的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须与我校及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调档手续(或签署协议)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名次,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优先顺序依次为:推荐免试生、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同类考生中的排序优先顺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中英语和数学科目的累加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的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3)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六、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地理与遥感学院负责解释。
地理与遥感学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