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原则上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专业(学术学位类)因一志愿考生上线较多,适当提高分数要求,具体见附件1。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原则上依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破格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破格条件
1.初试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政治、外语、数学科目破格不超过5分。
(三)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2)——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8日,相关学院报送研招办时间为3月21日。研招办将于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三、调剂
(一)申请条件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二)调剂
1.校内调剂: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校内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生源不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校内调剂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3),同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苏州科技学院志愿(按照2016年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8日,相关学院报送研招办时间为3月21日。研招办将于复试前公布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2.校外调剂:我校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调剂手续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办理。接收程序如下:
①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3月18日开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苏州科技学院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②我校研招办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③我校安排调剂生复试,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在我校无复试机会或没被我校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
四、复试
1.我校拟于4月10日前完成复试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网站公布为准。部分学院将于3月25-27日组织复试。
2.复试均为差额复试,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附件: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6年学术学位类复试分数线
建筑学:总分≥310,政治、外语≥45,业务一≥80、业务二≥90;
城乡规划学01方向:总分≥300,政治、外语≥45,业务一≥80、业务二≥90;
城乡规划学02、03、04方向:总分≥320,政治、外语≥45,业务一≥80、
业务二≥90;
风景园林学:总分≥300,政治、外语≥45,业务一≥80、业务二≥90。
苏州科技大学研招办
二O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