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强化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复试考生必须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录取入学时交验学历证书)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须加盖证明红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思想品德考核表等。以“大学生士兵计划”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为了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还可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2、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作品等);
3、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三、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按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招生专业 笔试科目
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原著
伦理学 伦理学原理
科学技术哲学 自然辩证法概论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6分钟;评分标准为:准确性(25分)、流利度(15分)、理解度(10分)。
成绩记载方式为50、48、46、44、42……,各档差为2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一是专业素质和能力,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二是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分析表达和沟通应对能力等。评分标准为知识结构情况(2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综合素质(30分)。
流程为: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时间不少于14分钟)。
成绩记载方式为100、95、90、85、80……,各档差为5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五、复试成绩与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3、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5分或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序,对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 范筱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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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