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所有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材料原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请考生核对是否符合复试专业2016年的报考条件,请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s.hdu.edu.cn/Art/Art_16/Art_16_2615.aspx)相关内容。
2.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复试前交复试学院
3.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2)初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请提供现场确认报名的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
(3)学籍、学历、学位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高校教务部门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并确保本人学籍在线注册信息与正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信息一致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应届毕业生,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教务学籍管理部门在复试前更正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
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本人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与正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信息一致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在线打印上述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在复试前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程序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由毕业学校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后才可在此进行学历验证(未毕业前只能获得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按照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简称“政审”,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前须下载附件2政审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盖公章(应届生须盖院系党总支党章),复试时交复试学院。
按照教育部规定,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1.同等学力见条件请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s.hdu.edu.cn/Art/Art_16/Art_16_2615.aspx)相关内容,我校调剂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查看《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grs.hdu.edu.cn/Art/Art_16/Art_16_2626.aspx)相关内容。
四、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1.各类国家级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盖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往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从档案中予以复印并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填写《个人陈述表》附件3和《复试登记表》附件4;
3.资格审查表、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请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五、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考核,考生须携带一寸免冠彩照和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按照教育部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拟定于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一周左右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确定后,在本网站及时发布。
说明:复试提交所有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请使用A4纸。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4日
附件1:资格审查表
附件2:政审表
附件3:个人陈述表
附件4:复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