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十堰市2016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测试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文件要求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以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为单位,于4月15日以前将考生电子报名信息、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交到县继教中心艾红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邮箱jsjy668567@163.com.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确认时收取);培训费用按有关政策执行。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