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结构,促进人才有序合理流动,拟从民营医院(由乡镇卫生院改制)公开选调5名卫技人员到基层卫生院工作。
一、选调专业和人数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岗 位 | 人数 |
大桥中心卫生院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 | 1 |
草堰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 | 1 |
刘庄镇卫生院 | 药学、中药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中药房 | 1 |
新丰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 外科(麻醉) | 1 |
草庙镇卫生院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中专同时具备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 水电工 | 1 |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改制民营医院在编老职工(含镇卫生院借用)。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3、学历大专及以上或中专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4、具备执业资格,报考专业、岗位与提供的毕业证书、注册证书一致。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六楼小会议室,联系人:韦莉,联系电话: 1806885812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报名表;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⑦缴纳报名费100元。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选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报名(限报一个岗位),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选调岗位设1:3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选调方法和考试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方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60分,超过合格线的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
五、选拔程序
1、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查合格后公示。
3、笔试。
4、成绩公示。
5、公示拟选调对象。
6、拟选调对象报编委会研究审定。
7、办理选调人员调动手续。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