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1号)和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广安市前锋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现场确认: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日);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5月14日;
4.体格检查:5月16日;
5.补交材料:5月17日;
6.证书颁发: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前锋初中学生宿舍楼302室)。
(二)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承诺书)一式二份(A3双面打印,对折);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A4);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4.工作证(以工作单位申请)或户口簿(以户籍申请)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5.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测试对象:在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现场确认合格者;
(二)测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8:30;
(三)测试地点:前锋初中;
(四)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相关事宜将于2016年5月6日前在“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 (http://jk.qf.gov.cn/)上公布;
(五)测试要求: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自备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带上笔、纸等必须的教学用具。
(六)收费标准:按川教函〔2008〕273号文件规定,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每次200元。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对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在广安区城北人工湖休闲广场入口处集中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临时告知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五)体检要求:体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及补充通知(川教〔2007〕102号、川教〔2010〕26号、川教资〔2010〕6号)执行。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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