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为泸州市龙马潭区,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和必备的材料
(一)我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网报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http://www.jszg.edu.cn/中下载统一的表格,必须使用此表格);
(7)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10)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一份(初中:教育学B 、教育心理学B;高中、中职:教育学A 、教育心理学A);
(1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3)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另需提供《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附件2)和上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及程序
(一)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
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址:www.jszg.edu.cn),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确认。
3、申请人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点)统一组织的体检。
4、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五、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将公布在“龙马潭区教育网”上,请大家随时查看(预计体检时间在4月21日—5月10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在5月10日—30日)。
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地点、联系方式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上报名。
2、网报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龙马潭区党政大楼106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3、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0830---2522061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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