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届硕士研究生50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16届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2016届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16届硕士研究生报名表》;②201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在校学习成绩单;④专业方向证明;⑤医学相关专业第一学历毕业证书;⑥身份证;⑦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以上材料除“2016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可为复印件以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核通过后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考试费。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计委和市一院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岗位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计委和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4月23日,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地点为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会议室。参加面试人员于4月23日上午七时前到医院急诊七楼会议中心集中。
四、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卫计委和市一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卫计委、盐城市一院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试用期为一年,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则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应届毕业生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334080 (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市卫院计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508907(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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