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云龙、泉山、开发区教育(文教体)局,局直属各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艺体特长生)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加快培养具有我市艺体特色的优秀人才队伍,逐步形成名校办名队培养机制,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现将2016年徐州市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有意向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于4月6日前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和实际需求,向市教育局基教处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基教处会同发展规划处、体艺卫处、招办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和学校之间的特色项目均衡情况审定各校招生计划,并于4月15日向社会公布。各校根据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审批的计划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章程(包括报名条件、专业加试要求和录取办法等),并在4月22前上报市招办,由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校特长生招生章程。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2016年5月7-11日到各报考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供准考证、获奖证书、运动员证书等材料,由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可以选报市区四星级高中和四星级以下高中各一所。
三、专业加试
1.专业加试时间:
四星级高中:2016年5月14日
其它普通高中:2016年5月15日
2.加试组织:艺体特长生的专业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应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业加试实施方案,并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选聘评委时,校外评委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各招生学校在2016年5月10日前将本校专业加试组织办法、实施程序等工作方案报市招办备案。
3.现场督导:专业加试期间市招办联合相关处室对各校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巡视和督查。
四、专业加试合格名单公示
各招生学校于5月16日前公布专业加试成绩并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确定加试合格名单,并将加试合格考生的相关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含秩序册)报局体艺卫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等报市招办集中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招办参照考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专业加试成绩、中考志愿等,按各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的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文化成绩的综合加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录取四星级高中时,初二地理、生物考查等第可由B等降为C等。
六、照顾条件:
根据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意见》文件,特长生录取时,对加试成绩合格并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后可照顾录取:
(1)对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录取分数线可以降低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0%。
(2)在省运会上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录取分数线可以降低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50%;获得银牌的运动员,录取分数线可以降低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55%。
徐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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