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药学系始建于2002年,同年9月开始招收四年制药学专业本科学生。现有教学仪器设备价值500余万元,毕业实习基地20余个,专任教师43人,其中,教授2人,占4.7%,副教授11人,占25.6%,讲师16人,占37.2%,助教9人,占27.9%,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74.4。药理学为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药学专业为山西省特色专业,药理学课程为山西省精品课程,药理学与药物化学学科为山西省重点扶持学科,药学综合实验室为山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能力,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在药学领域从事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临床应用和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药学各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药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评价及指导合理用药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团队精神,健康的体魄和心理,基本的法律和伦理观念以及灵活的人际交流技能;
掌握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主要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药物与生物体相互作用、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具有药物制剂的初步设计能力、选择药物分析方法的能力、新药药理实验与评价的能力、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能力;
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药品生物鉴定与营销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良好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药品应用等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
除具有扎实的药学基础知识之外,还需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以及体育和军事知识。
四、主干课程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天然药物化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最低修满200学分(其中必须修满规定的必修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七、成绩评定与学位授予
成绩评定:课程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复习、评定学生成绩的重要环节。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制记分。
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设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准予毕业。其中必修课:157学分,选修课:6.5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5学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要求
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要求至少修6学分,超过的学分可以取代相应的选修课程学分。
2.课外研学学分为学生本人大学期间的创新课题研究。在学校与省部级立项并结题的计6分,如有公开发表论文按课外研学给分标准计分。
3.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5学分)可通过参加全校性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