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订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将贯彻学校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并录取。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陶祥兴
副组长:骆钧炎
成 员: 陶祥兴、苗红亚、王杨、骆钧炎、章迪平、叶耀军
(2)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具体负责考生的调剂、资格审查、命题、面试、录取以及相关工作。理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耀军
成 员:陶祥兴、叶耀军、龚世才、叶善力、章迪平、胡月、钱亚冠、施英
秘 书:房启全、石大力
三、调剂工作
2016年我校接收调剂志愿考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工程仿真计算与统计》(属于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位点)继续深造。
(一)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原则。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A类地区工科分数线要求。
2、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4、调剂生按三门统考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若三门统考科目总分相同,以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5、参加我院复试未被录取,但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后面批次的调剂。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优先调剂复试。
(二)调剂工作的操作程序
1、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请密切关注理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通知。
四、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工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调剂条件。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5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③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6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4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必备材料)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4、本人政审表(需单位党组织盖章);
5、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6、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按照我校审核合格单的顺序,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
(三)复试工作进程与地点安排
1、第二轮调剂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16年3月30日。
2、复试当天上午7:00—10:00学校正门口集合,统一去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照片1张,无需体检表(空腹)。
3、体检完成后10:00—11:30,在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会议室A4-222进行报到、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并且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同时领取复试通知单。
4、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心理测评均安排在当天下午。
5、复试成绩及时进行分数统计、当天排序并公布; 拟录取考生在网上确认。
(四)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登录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仅作为笔试成绩的参考,该项成绩不记入录取总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每人不少于30分钟,其中:
(1)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为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占30%;
(2)专业科目测试,考核方式为口试。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时,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请告诉老师自己本科所学的专业课,同时请准备所面试专业的相关知识,占70%。
4、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5、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按考生综合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体检
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1、时间地点:复试当天上午,统一安排。
2、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照片1张,无需体检表。
(七)心理测评
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心理测评工作学校统一安排安排在机房进行。
(八)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其它注意事项
1、2016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理学院网页(包括复试名单、调剂通知等)。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上交导师选择表时,请按要求登记详细的档案所在地地址、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调档、录取发函所用,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有误责任自负)。定向、委培考生请在面试时自行说明,并签订相应协议。
3、注意我校研究生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及时参加体检。
4、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学院联系人:房老师 0571-85070701/ 15157126500
监督电话:85070100,邮箱:zustyj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