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
2.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扶贫办和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
3.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和团市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沪人[2006]139号)
4.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相关经费安排等问题的通知》 (沪人[2006]145号)
5.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2008]49号)
6.关于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沪人[200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