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领导成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华蓥市公开选聘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领导成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是由华蓥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
二、公开选聘职位及名额
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华蓥市委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华委发〔2014〕38号)执行。
四、选聘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面向华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程建设,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熟悉并热爱党务工作。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
3.年龄40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应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或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应在中层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5.近三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国有企业、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四)聘用人选为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须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及省委组织部《执行川组发〔2013〕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办〔2013〕127号)规定,辞去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务或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 4月6日8:30至4月13日18:00
2.报名地点:华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华蓥市委大楼四楼,联系人:刘洪权;联系电话:0826-4822789)。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华蓥市公开选聘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领导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位证明等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含电子档)。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自愿辞去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承诺书》(附件2)(一式2份)。
4.资格审查:2016年4月7日- 4月14日上午12:00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4 月14日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二)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职位,并在开考前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知识,企业管理法律法规,中、省、广安、华蓥市关于企业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经济、科技、时政及华蓥市情,与华蓥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排名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通知:电话通知。
(3)面试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公告于面试前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复检及递补
按公务员体检程序相关规定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蓥党建网、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放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和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市委审批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纪律监督
为维护本次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选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此次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选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告解释
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各类信息均在华蓥党建网(www.hydj.gov.cn)、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网站(www.hysrsj.gov.cn)上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咨询电话:0826-4822789(华蓥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26-12388(华蓥市纪委)
0826-4891937(华蓥市委组织部)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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