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眉山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1年10月30日进行,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时间
10月30日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
14:00—16:30 《申论》 考试时限150分钟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江二桥东侧
乘车路线:可乘3、7、15路公交车
2、眉山市东坡区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糖路218号
乘车路线:可乘3路公交车
3、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体育馆侧后面
乘车路线:可乘15路公交车
4、眉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府街63号
乘车路线:可乘8路、11路、14路公交车到市人民医院站下车向西直行150米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室,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无有效身份证,请及早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以后方能交卷出场。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和位置作答,否则按零分处理;注意勿将答题卡折叠,合理掌握答题空间,该科目考试禁止添加答题用卡;修改作答时禁止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进行修正。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提前交卷的人员,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处理。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