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民政局下属的射阳县社会救助中心、射阳县社会福利院(射阳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选调范围为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射阳县民政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简介表》;
5.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7.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1.报 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在4月13日-4月15日到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县城幸福大道589号六楼,电话:82357709,联系人:吴文铃 )。
2.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的报考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则由射阳县民政局与县人社局共同商定开考职位数。
3.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民政局负责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5.公 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民政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射阳县民政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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