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校使用编制计划,拟公开专项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指标: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申报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招聘安排
我校将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笔试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择优招聘。
由咸丰县人社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统一组织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对象统一进行能力测试,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1日。
报名地点: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报名时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须严格对照拟聘条件,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六、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意,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电话0718—6810678
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