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研究生学历医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建湖县城人民南路,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南九楼1917室)
联 系 人:唐云
联系电话:0515-8621213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建湖县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硕究生报名表》;(3)身份证;(4)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相关证明;(5)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件等材料在面试前7天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面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卫计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6年4月22日到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选岗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
根据选岗结果,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严格执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6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一年一签。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建湖县人社局纪检组:0515-86225744;
建湖县卫计委纪检组:0515-86214466。
咨询电话:
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0515-86212139;
建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15-86220569;
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6211505。
本公告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
1.建湖县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总表
2.建湖县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
3.建湖县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