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经院办会研究,决定招聘临床医学等专业编外合同制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等见《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本科生须有学士学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毓龙西路34号门诊楼六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本科生还需要提供学位证书;②身份证以及近期小2寸照片3张;③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④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⑤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报名时要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由人事科会同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院办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不含护理、助产)考试包括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护理岗位考试包括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考核。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
面试、实践操作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体检:硕士研究生按照面试100%,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不含护理、助产专业)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护理、助产专业按照笔试占40%、面试40%和实践操作考核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招聘结果在医院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就业手续: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未能按期毕业、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从业资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515—88282075(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515—81603880(医院监察室)。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4月11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