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我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依照《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我校2016届毕业生(本科、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拟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16届毕业生,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请申请人员注意报名的有效时间段。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按照学校属地管理原则,我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选勾景德镇市珠山区教体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含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人员选勾景德镇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要勾选其他市(区)教育管理部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如勾选错误,责任自负。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我校目前只有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可作为师范生进行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景德镇市教育局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简表”无误,可予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师范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诚信承诺须本人亲笔签名)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诚信承诺须本人亲笔签名)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如专升本同学,以专科学历已申请过教师资格,现在以本科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张,横向分两栏双面打印,诚信承诺须本人亲笔签名)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网络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进行核对);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我校2016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由校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后,统一报有关教育管理行政机构进行复核,教育管理行政机构将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报送材料。
时间: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5月6日、5月9日;高中教师资格(含高中相同层次)5月3日—5月4日;过期不予受理。
地点: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面试(说课)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面试(说课)在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后,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及面试(说课)工作由景德镇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及面试(说课)工作由景德镇市珠山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及面试(说课)时间安排:
1、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体检时间:5月25日上午8:00,地点:市三院体检科,要求空腹;面试(说课)时间:6月4日上午8点30分,下午1点30分,请8:00到达候场室;说课地点:市珠山区第六小学(中山南路104号)。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体检时间:5月27日上午8:00,地点:市三院体检科,要求空腹;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待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虚假填写内容取消认定资格。其中《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及2016年应届如期毕业证明由所在学院党总支填写盖章。(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到各毕业生班级,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时申报,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如有其他问题,可与校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798—8499101,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大学生职业技能教育中心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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