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经各招生学院复试、初审,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后的录取名单以国家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公示期4月19日—5月3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反映。
地 点:行政北楼4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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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详情请登录:http://yzw.zjnu.edu.cn/trans.aspx?id=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