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方式 | 一级学科名称 | 初试合格分数线 |
公开招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单科≥50分,总分≥180分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单科≥50分,总分≥180分 | |
光学工程 | 单科≥50分,总分≥180分 |
二、录取工作相关事宜
1、2016年博士生招生总计划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人数。
2、4月20日前一级学科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达到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合格线考生信息,4月22日前公布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细则。
3、4月29日左右由研究生招办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专栏”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在5月6日之前完成体检、政审工作,并将体检表、政审表(从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寄交研招办,外地考生以邮戳日为准。
5、研究生招办将调取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与拟录取为“定向”考生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不能完善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办公地点:三牌楼校区综合科研楼504室
咨询电话:025-83492350
寄件地扯: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邮编210003),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