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黔西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
经采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比对确认核实,现对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并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
二、需现场办理审查确认的考生
(一)需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州人社局7楼公务员管理科(兴义市建设路29号,州公安局往将台营隧道方向、消防中队右侧转入前行300米)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名单详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及时查询本人加分情况是否准确。属需现场审查确认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二)如符合加分条件且未在本期公告名单中的考生,请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于2016年5月13日前到州人社局7楼公务员管理科进行现场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三)少数民族考生审查加分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对审查加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5月13日前向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工作信息将陆续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发布,敬请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公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9852
附件:
1.《黔西南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名单(第一批)》
2.《黔西南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需现场审查确认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xnrsj.gov.cn/xxdt/gzdt/2016-04-26/5934.html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