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共招聘合同制书记员7名,其中,业务岗位6名,行政后勤岗位1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至之日(即2016年5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考者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8日至5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自行下载并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市人社局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咨询电话:3119279,地址:赤坎区湾南路10号一楼,(注:身在外地求职者可发扫描证件和电子版简历至邮箱,考试当天需提供原件复核,如发现与原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邮箱地址:2107246737@qq.com)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实行竞争性选拔。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政审
我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拟招录对象进行体检,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院按相关规定对拟聘对象有关情况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招聘
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院决定是否续聘。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根据相应招聘岗位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月薪2400元(含五险)。
(二)享受各大节日补贴等。
九、本公告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政工科陈小姐0759-269937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