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21号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一类审查机构。受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承担其所辖行政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技术咨询工作,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行为监管工作。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审查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岗位条件 | 其他条件 |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 自收自支 | 专业技术岗位A | 1 | 1:0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具备江苏省住建厅认定的施工图审查资格 |
专业技术岗位B | 1 |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10楼电梯南侧办公室)
联系人:应小勇
联系电话:0515-8842000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江苏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工作手册;⑥国家注册工程师证书;⑦本人所在单位盖章的《一经聘用同意转注册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常用法规规定规范,设置卷面成绩的50%为合格线。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市建设局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对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423911(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420001(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296696(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