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复试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向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我校须和其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定向合同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发给考生本人)。
如果拟录取考生需要修改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的,请在2016年5月5日前报给拟录取学院,由拟录取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招生办统一进行修改。
如果录取类别有变更的,请于2016年5月5日前向南通大学研招办提交更改录取类别的申请,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13-85012093。
附件:南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http://yjs.ntu.edu.cn/NewsDetail.aspx?ID=216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