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滨海县检察院现委托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性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计算机(大类)类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证书;能够胜任摄影摄像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器维护等工作;熟悉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工具平台;能熟练掌握文字录入、编辑技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六)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期间到滨海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两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2:0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下午 2:00-4: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进场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成绩可于2016年5月15日登录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他人员可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下午,地点为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并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
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可登录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技能测试公告。因其他原因出现技能测试人数缺额的,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低分相应递补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
四、考察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2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考察由检察院自行组织。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名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进入考察人员中按考察名次从高到低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劳务公司办理有关派遣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与劳务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滨海县检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965。
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