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印发的《韶关市省一级以上办公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韶市教〔2016〕44号)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我县有1929位同学符合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新丰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2258368(新丰县教育局教育股),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文体西路1号。
新丰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新丰县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符合指标到校条件的学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infeng.gov.cn/website/1561/article.jsp?url=/website/1561/html/0002/2016/54576_0.html&menu=null&siteCode=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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