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今年高考考生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指导服务工作,根据《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6年高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国家专项计划有严格实施区域限制,面向我省58个贫困县(市、区)录取。我市除崇信、华亭县外,其他5个县(区)均属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
二、申报条件。参加我市2016年高考报名,且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均可申报采集专项计划特征信息。
三、资格审核。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学校领取《2016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领取《2016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审查表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
四、招生计划。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教育部下达我省的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录取;另一类是教育部下达我省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由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6所院校承担,招生计划分解到县(区),按考生所报志愿分县(区)投档录取。
五、志愿填报。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B或C段填报志愿,其中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B段填报;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C段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的模式,可填报2所院校。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五、录取
1.分数线划定。2016年国家专项计划批分数线原则上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2.录取方式。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提前批B段招生录取;省属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区)在提前批C段招生录取。
3.投档原则。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按照“1+1”顺序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七、注意事项
1.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国家汇集优质高教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实行教育扶贫,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考生而言,申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于多了一次录取机会,若不能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的正常录取。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一定要珍惜机会,积极申报。
2.2016年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对考生户籍和学籍要求更加严格,申报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硬性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二是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三是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从2016年起,考生户籍和学籍在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但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县(区)和学籍和户籍在同一县(区),但没有实际就读的两类考生,不具备国家专项计划的申报条件,不能申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4.符合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一定要按规定,及时向所在班级、学校申报,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申请采集本人的专项计划特征信息;具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申报条件,但未申报采集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特征信息的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5.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批次,单报志愿、单独录取,有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的招生院校,也有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的招生院校,分数线的具体执行情况在公布计划的《专业目录》中特别注明,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按计划公布的备注情况,结合本人的高考成绩,选报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相应的志愿。
平凉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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