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高中阶段学校:
在充分考虑各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和历年招生数量的基础上,我局编制了全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含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现将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受理调整招生计划的申请,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指标生和特长生计划均在本校2016年普通生计划内安排。指标生和特长生计划未完成的,全部转为普通生计划。高中指标生和特长生均从我市中考考生中招收。
三、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本招生计划审核确认新生学籍。
四、市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全市高中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计划招生的部门和学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校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效益评估以及评先、评优的主要指标之一。
六、存在改扩建工程的学校,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5日
附件:
2.深圳市2016年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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